发布日期2014/11/19 13:54:22
各市、县(市、区)自考委、教育局,有关主考学校:   根据我省社会经济的发展及有关专业的报考需求情况,经研究决定自2014年10月自考报考开始,对以下21个专业停止接纳新生,从2016年10月考试开始不再安排相关课程考试。该批专业停考后,考生如通过参加其它专业相同课程的考试,获得所有课程的合格成绩,仍可按原公布的专业计划申请毕业。   1、餐饮管理(专科)(专业代码:3020118)   2、文化产业管理(专科)(专业代码:3020167)   3、律师(专科)(专业代码:3030111)   4、网络编辑(专科)(专业代码:3050322)   5、美术教育(专科)(专业代码:3050409)   6、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专科)(专业代码:3080604)   7、物业管理(专科)(专业代码:4020234)   8、计算机控制技术(专科)(专业代码:4080765)   9、食品质量与安全(专科)(专业代码:4081322)   10、产品质量工程(专科)(专业代码:4082238)   11、文化产业管理(专科起点本科)(专业代码:1020155)   12、教育管理(专科起点本科)(专业代码:1040107)   13、思想政治教育(专科起点本科)(专业代码:1040202)   14、音乐教育(专科起点本科)(专业代码:1050408)   15、数字媒体艺术(专科起点本科)(专业代码:1050418)   16、数学教育(专科起点本科)(专业代码:1070102)   17、计算机网络(专科起点本科)(专业代码:1080709)   18、道路与桥梁工程(专科起点本科)(专业代码:1080807)   19、食品质量与安全(专科起点本科)(专业代码:1081323)   20、产品质量工程(专科起点本科)(专业代码:1082240)   21、检验(专科起点本科)(专业代码:1100311)   请各地将本通知精神及时周知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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