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4/11/19 15:01:35

公    告

尊敬的各位自考考生: 
由于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统一设立了自考报名平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于2014年9月1日起终止与宁波市教育考试院(原宁波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有关代理自学考试报名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自2014年9月1日起,交通银行自学考试认同卡(以简称“自考卡”)在交通银行系统中将不再具有自考报名功能,同时交通银行将停止提供一切有关自考业务办理及查询服务。 
2、自2014年9月1日起,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将不再受理并制作自考卡。对于自考卡挂失将一律进行挂失销户处理,不再进行补卡,其中挂失销户卡准考证功能由宁波市教育考试院负责解决,考生可在自考报名时向宁波市教育考试院申请补办准考证。 
3、考生自考卡的借记卡功能不变,考生也可至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辖属网点将自考卡更换成普通卡或进行销户;考生在自考卡销户前,可自行复印卡背面信息以备后用。 
4、为惠顾广大自考考生,自考卡设置从2014年9月1日到2017年8月31日止的过渡期,过渡期间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对自考卡不收取年费;自2017年9月1日起,自考卡将按交通银行普通借记卡标准统一收取年费。 
5、如有疑问,敬请垂询交通银行客户服务热线95559或宁波市教育考试院联系电话87323004。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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